2024-01, 检验检疫提醒:出口竹木制品应注意国外检疫新要求

  东南网莆田1月23日讯(通讯员 吴斌彬)东南网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印度农业及农民福利部发布并实施《印度植物检疫(进口管理条例)法令》(第五修正案),对输往印度的木材和木/竹制品等提出了新的检疫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出口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

  印度农业及农民福利部发布并实施的《法令》规定了进口特殊条件,即在出口之前,应对带有或不带有树皮的木材和木/竹制品进行熏蒸处理或热处理,并由输出国植物检疫官员检疫合格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不合乎条件的木材和木/竹制品不得带入印度。其中,熏蒸处理要求在21℃或更高的温度下,用48g/m的甲基溴熏蒸24小时;热处理要求在窑内以56℃(木材的核心温度)热处理30分钟。

  据了解,熏蒸除害处理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被普遍的应用对检疫性有害生物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疫物进行除害防疫的手段。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慢慢的变多的国家要求进境林木草柳制品货物须经过严格的熏蒸处理,除木制品外,使用木板条箱、木托盘、木框、木垫方等木质包装的出口产品,都需要在出境前进行熏蒸除害处理,且需要出示出口国官方签署的植物检疫证书,证明产品符合双方签署的植物检疫协定书的有关要求;而对某些来自植物疫区或高风险的植物及其产品,进口国则要求随附出口国官方的熏蒸合格证书,严控疫情疫病传入,像输美木制品、输澳大利亚植物产品等,都需要批批进行熏蒸处理且规定要求非常严格。

  据统计,2017年,莆田辖区共检验检疫出口竹木草藤制品2416批,4492.9万美元,分别比增20.98%,9.12%。

  竹木草制品加工生产是莆田市的传统特色产业,辖区共有出口企业60家,出口产品有木家具、画框、草人、集成材、门框架、木盒子、漆木碗、节日饰品等,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输往上述国家的竹木制产品,一定要符合当地植物检疫要求,建议出口企业在产品出口前加强和进口商的沟通,明确产品是不是需要实施检疫处理和出具证书,及早采取一定的措施应对,避免因为检疫问题造成货物无法在目的地口岸通关而造成贸易损失的情形发生。

  另外,如出口澳大利亚的企业,还需要注意产品包装中塑料包材的使用情况。据悉,澳大利亚要求所有实施溴甲烷熏蒸处理的输澳货物随附的熏蒸证书,一定要符合澳方溴甲烷熏蒸标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证书上注明“未使用塑料包裹”“在使用塑料包裹前实施熏蒸处理”“使用的塑料包裹符合澳大利亚溴甲烷熏蒸标准中关于包裹和穿孔的规定”中任意一条声明,否则货物在澳大利亚通关将受一定的影响,甚至被拒绝入境和实施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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