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 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彩涂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发表

  2023年6月1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商场维护司发布对原产自我国大陆彩涂板第2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发表(公告号2023/368/AD8R2),主张保持第49号抉择的有效性,将涉案产品现行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伸5年。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2毫米和2毫米之间,宽度超越50毫米,聚合物预涂层的冷轧钢板及冷轧镀锌钢板,触及税号7210、7212和7225项下的产品。

  2011年2月1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我国大陆、我国台湾地区、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彩涂板发动反倾销查询。2012年5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正式对上述国家和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间,独自税率为8.1%~12.9%,遍及税率为22.6%(拜见第49号抉择)。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提出的复审请求,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4年10月21日第191号令,欧亚经济联盟将我国大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如下: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 Ltd.)为11.87%,大连浦项钢板有限公司(Dalian Posco Co., Ltd.)为10.34%,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Guanzhou Co.,Ltd.)为6.98%,我国大陆其它生产商为20.20%。2017年2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我国大陆涉案产品发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查询,与此同时不对我国台湾地区、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建议日落复审查询。2018年1月26日,欧亚经济联盟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保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5年,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月22日(含)。2022年9月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发动第2次日落复审查询。2022年12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将我国大陆彩涂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伸至2023年9月15日。

回收服务区域

上海 无锡 宁波

沈阳 大连 天津

西安 重庆 南宁